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,保证广大师生的正当权益和正常使用,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,特制定本办法,请各位读者严格遵守。
第一条 所有读者在使用电子资源时,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,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。
第二条 图书馆电子资源指国内外出版商发行的、由图书馆试用、购买使用权和授权免费使用的网络正式出版物,包括数据库、电子期刊、电子图书、多媒体资源等。
第三条 合理使用指图书馆电子资源仅限我校读者个人学习、教学及科研使用。
第四条 本校读者在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时,不得有以下行为:
使用任何网络下载工具过量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,如:
(1) 在短时间内,超过正常的阅读速度连续下载同一数据库中的多篇全文文献;
(2) 整卷、整期地下载数据库中全文文献。
把个人网络账号或VPN账号提供给他人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。
私设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。
以营利为目的,将所获得的电子资源提供给他人。
未经图书馆许可,向他人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数据、文献传递。
以上行为均属于违规使用电子资源,可能导致部分IP被封,影响其他读者的正常使用,严重者会引起法律诉讼。
第五条 如发现违规行为,图书馆将会同学校信息技术办公室、相关院系等单位组成临时调查小组进行调查,视违规性质作如下处理:
通报违规者所在单位;
违规者需向图书馆提交书面检讨并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、文献等资源;
图书馆在本馆网站发布通报批评;
同一读者,第一次违规,将暂停读者借阅权限1个月;第二次违规,暂停读者借阅权限半年;第三次违规,无限期注销读者借阅权限。
因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,由违规者承担。
因违规行为而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,由违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图书馆
2025年8月12日